• 客服热线:
  • 0371-63929227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

 3.1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数据 -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
目录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ADD

中国·河南

0371-63929227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北斗产业园区C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