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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2、3、4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2、3、4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氐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西。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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