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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2款】【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2款】【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条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 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解嫌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髙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5.14)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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