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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

【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

 :露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谋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刑法第113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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